《水質pH值的測定•玻璃電極法
(GB 6920-1986)》是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水質—PH 值的測定—玻璃電極法
1適用范圍
溫度影響電極的電位和水的電離平衡。須注意調節儀器的補償裝置與溶液的溫度一致,并使被測樣品與校正儀器用的標準緩沖溶液溫度誤差在±1℃之內。
2定義
pH是從操作上定義的。對于溶液 x,測出伽伐尼電池參比電極 1KC1濃溶液 H溶液×|H2|pt的電動勢 EX。
將朱知pH(X)的溶液X 換成標準pH 溶液S,同樣測出電池的電動勢ES,則
pH(X)=pH(S)+(Es—Ex)F/(RTIn10)
因此,所定義的pH是無量綱的量。pH沒有理論上的意義,其定義為一種實用定義。但是在物質的量濃度小于0.1mo1.dm-3的稀薄水溶液有限范圍,既非強酸性又非強堿性(Z<pH<12)時,則根據定義有pH=-Log10[C(H+)y/(mo1.dm3)]±0.02
式中C((H+)代表氫離子H+的物質的量濃度,y代表溶液中典型1,—1 價電解質的活度系數。
3原理
pH值由測量電池的電動勢而得。該電池通常由飽和甘汞電極為參比電極,玻璃電極為指示電極所組成。在
25℃,溶液中每變化 1個 pH單位,電位差改變為 59.16毫伏,據此在儀器上直接以 pH的讀數表示。溫度差異在儀器上有補償裝置。
4試劑
4.1標準緩沖溶液(簡稱標準溶液)的配制方法 4.1.1試劑和蒸餾水的質量
4.1.1.1在分析中,除非另作說明,均要求使用分析純或優級純試劑,購買經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檢定合格的袋裝pH 標準物質時,可參照說明書使用。
4.1.1.2配制標準溶液所用的蒸餾水應符合下列要求:煮沸并冷卻、電導率小于 2×10-6S/cm的蒸餾水,其pH 以6.7~7.3 之間為宜。
4.1.2測量 pH時,按水樣呈酸性,中性和堿性三種可能,常配制以下三種標準溶液:
4.1.2.1 pH 標準溶液用(pH4.008 25℃)
稱取先在110~130℃干燥2~3 小時的鄰苯二甲醉氫鉀(KHC8H4O4)10.12 克,溶于水并在容量瓶中稀釋至1 升。
4.1.2.2 pH 標準溶濃乙(pH6.865 25℃)
分別稱取先在110~130℃干燥2~3 小時的磷酸二氫鉀(KH2PO4)3.388 克和磷酸氫二鈉(Na2HPO4)3.533
克,溶于水并在容量瓶中稀釋至1 升。
4.1.2.3 pH 標準溶液丙(pH9.180 25℃)
為了使晶體具有一定的組成,應稱取與飽和溴化鈉(或加蔗糖溶濃(室溫)共同放置在干燥器中平衡兩晝夜的硼砂(Na2B4BO7.10H2O)3.80g,溶于水并在容量瓶中稀釋1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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